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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509 案件

    兰道夫帮罗兰寻找在售的土地需要一段时间——不是随时随刻都有人售卖地块,尤其是明珠般的伦敦,尤其是明珠般的伦敦城里的西区那条最棒的‘富人’大道。

    这需要一定时间,等个倒霉蛋家破人亡,或者染上了什么高尚但成瘾的小爱好。

    譬如赌博,投资,服用那些当下时髦的‘医疗补剂’,热衷探险或给自己找上十来个永远吃不饱的情人——据兰道夫说,通常沉迷赌博的最容易松口,但后续的麻烦多。

    投资,以及‘探险家’是最优选,这批人的家属非常好满足。

    至于给自己找十来个,或者二三十个情人的最好别碰。

    如果你不想某天家门口出现几个抱着婴儿的女人。

    罗兰说这种挑拣‘家破人亡’目标的行为实在让他大开眼界,兰道夫说当然,因为他们付钱。无论什么时代,付钱的人都该掌握主动权。

    罗兰说既然这样,能不能找个外出探险不慎丧于龙吻的。

    兰道夫让他滚蛋。

    总之,房子的事倒不着急,正好留些时间,让老柯林斯同邻居告别——说是告别,实际上应该叫炫耀。

    ‘日安…什么?您竟然看出来我要搬走了?’

    ‘一份玫瑰瓣,请您可珍惜着用——不不,我的意思是,再见面,就是西区了,女士。’

    ‘给我四颗土豆,对,谢谢。真希望西区的土豆价格也这样实惠。’

    ‘啊呀!当然,当然!我最近的确憔悴的厉害,是不是?我猜,我脸上绝对写满了离别吧?’

    然后循环到第一句。

    据雅姆形容,近日来的普休·柯林斯十分讨人厌。

    无论谈什么,他都能准确并不留痕迹(或者不要脸)地绕到‘要搬走’这件事上,同时,摆出的那副悲伤、复杂的神色,好像暗示着一场该收到无数‘抱歉’与‘我很遗憾’的悲剧。

    可当人问起,他就立刻变了脸,喜气洋洋地告诉对方自己要去西区,并强调自己的‘不情愿’,‘舍不得相伴多年的邻居’,‘厌恶终日以社交辞令为伍’——这等好事很难让听众‘心满意足’。

    总之,讨厌极了。

    罗兰认为他有做政客的资质,并和雅姆商量,要不要在这里多住上半年,并告诉老柯林斯,自己生意不好,没有钱买大房子了——他非常想看大话精的下场。

    雅姆说你这么干容易把自己叔叔气死。

    罗兰说你这样维护一个陌生男人,应该不怎么爱我了对吗。

    气的雅姆也让他滚蛋。

    不过。

    得了两次滚蛋的闲人柯林斯先生,很快就要忙起来了。

    ‘终于痊愈’的费南德斯,花街万事通队长找上了门。

    一个案子。

    解除了他的临时‘监禁’。

    “也不是什么大案子。”

    队长如是说。

    “但你也知道,最近…”

    费南德斯指的是一段时间前发生的大事:象帮覆灭前,伦敦城曾丢失过许多婴儿的案子。

    这影响非常不好。

    “邪教徒?”罗兰问。

    “也许不是。”

    费南德斯说,这次并不如上次那么疯狂。比起邪教徒或别的什么组织,他认为更像是某单打独斗的疯子的‘小爱好’。

    “之前可是半个月内出现了上百名失踪者。”队长告诉罗兰,这一次只有零星几个,并且,最早发现的是永寂之环——他们接到报告,说近郊的墓地被掘开,丢的都是婴儿尸体。

    “掘墓人?”

    “说不通。”费南德斯摇头:“亵渎死者的目的只有两种。要么贪图陪葬品,要么,盗走尸体,举行仪式——一侧凡人,一侧仪式者。”

    这里就有个问题了。需要「尸体」举行的仪式,和需要「婴儿尸体」举行的仪式完全不一样。

    无论凡人世界的科学,还是仪式者世界的神秘学,这二者都天差地别。

    ——对于仪式者来说,如果你胆敢在材料上糊弄,仪式也敢在效果上糊弄你。

    而据费南德斯所知,用到「婴儿尸体」的仪式寥寥无几,大多都属永寂之环的「大仪式」——即唯「哀歌」和「枯骨」才能沐浴的力量。

    所以。

    盗窃婴儿的有可能是踏在这两条道路上的仪式者…吗?

    不一定。

    因为在墓地被掘开,丢失死婴后,南区一户夫妻报了警,声称家里丢了刚满八个月的男婴。

    活的。

    这就很奇怪了。

    因为在伦敦城,是能够买到死婴这种仪式材料(万物之父,原谅他这样说),并不需要通过永寂之环。

    这不违仪式者的法,也不违凡人的法——活婴才违法。

    只有永寂之环的成员才有权利‘合法’(凡人和仪式者的法)购入‘活婴素材’。

    “所以,倘若盗墓贼是个「枯骨」或「哀歌」,他理应先从合法的,不大引人注意的方面入手,比如…”

    “先合法购买一些死婴,最后,再窃走违法的活婴——如果他真是这两条道路上的仪式者,同时也没加入永寂之环,这么干是最简单,也最符合逻辑,最不会给自己惹麻烦的。”

    费南德斯说。

    “我不认为他为了省这点钱,就连续触碰永寂之环的底线。”

    要知道,一切死者皆归于荒原白冠主。

    信仰祂的,灵魂前往死国。

    而异教徒,他们留在尘世的、随时间腐烂的血肉也将由荒原白冠主的信徒接手——当然,这单指某个群体。

    某个连葬礼都办不风光的,修不起好墓穴,埋不到那些‘特殊的’、‘受祂庇护’的墓地里的群体。

    明思·克洛伊是个例外。

    他留在尘世的躯壳本该被妥善保管,直到世界的终结——就像那座墓园里的其他死者一样。

    他父亲付了钱,永寂之环的教徒们绝不会碰尸体一下,多看一眼。

    他们有信誉,也遵守教义。

    只是出了点令人遗憾的小意外而已。

    小小的,关于路灯和胡萝卜的意外。

    费南德斯说,这凶徒的行为等同于捏了一下那些玩尸体的脏佬的蛋,并且,他还打算继续捏。

    “就像你不许偷儿光顾自己的房子一样,他们也不许非教徒触碰‘他们的’所有物。”

    罗兰听出了话里的讽意,不由感叹:

    “我很难想象,自己死后的尸体会被这些人摆在石台上观赏、剥皮,炼成油或用什么奇奇怪怪的办法吞服…”

    费南德斯耸了耸肩:“你交丧葬俱乐部的会员费了吗?”

    “没有。怎么了?”

    “我猜你都没有去问过,”他告诉罗兰:“你可以买下最高一档,我们的工资足够。这样一来,不仅死后会有一个还算说得过去的葬礼,一座受骨白鸽庇护的墓穴,肉体也会永远享受‘静默’。”

    费南德斯顿了顿:“意思就是,那些脏佬不会碰你的尸体。”

    罗兰说,他宁可把钱用来养老鼠,也不会给那些人一个子儿。

    “那等你死了可怎么办?”

    “您应该比我先考虑这个问题,德温森队长。”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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