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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503 来信

    兰道夫·泰勒认为,让风靡全国用不着求万物之父。

    他这样认为,也是这样‘小声’嘟囔的。

    勃朗特倒是头一次露出了‘獠牙’,双眸直视兰道夫:“是啊,先生。”

    她停顿一瞬。

    “…我当然会选择救您。”

    可是,这话非但没能让兰道夫继续向下深入某层关系,反而使他微微挺胸,颇为矜持地收拢那尖锐的下巴,沉声应道:“我相信您的品德,勃朗特小姐。正如您可以百分之百相信我——我也会那样做的。”

    勃朗特愣了几秒,默默起身道谢,找个理由去厨房了。

    “…这不是个好回答,兰道夫。”

    兰道夫捏了捏眉心:“这是正确的回答…罗兰。”

    罗兰笑:“爱可不是正确。”

    贝翠丝环着罗兰的脖子,大眼睛忽闪忽闪好奇极了:“什么是‘爱’,罗兰?”

    罗兰把她散下的头发捋回去:“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答案。”

    “罗兰呢?”

    罗兰想了想:“违背自我。”

    贝翠丝不明白。

    “你喜欢画画吗?”

    “喜欢。”

    “不要你画画了,行吗?”

    贝翠丝头摇得飞快:“不!”

    “从今天开始你就再也不能画了。”

    贝翠丝气恼地瞪着罗兰:“我要画!”

    “如果你继续画,兰道夫就会生病。”

    贝翠丝歪头:“病?”

    罗兰:“他会‘唉’一下病死,像个臭鸡蛋一样难闻,再也不能说话,冷冰冰的,被埋在土里——如果你还要画画…你还要吗?”

    贝翠丝犹豫地扭头看了兰道夫,泪眼婆娑:“…不画了。”

    罗兰轻轻碰了下她的眼角:“这就是爱,贝翠丝。”

    然而金发的姑娘依然不明白。

    她任由罗兰靠近自己的耳朵,听他在耳畔低语:

    “和兰道夫讲这句话,贝蒂。和他说,‘我爱你,哥哥’。”

    贝翠丝感受不到这话里的沉重,不过,依旧学舌似的,对兰道夫喊了一句:“我爱你,哥哥…”

    兰道夫很感动。

    但他还是希望贝翠丝能松开罗兰后再对他说这句话。

    …………

    ……

    关于报纸上的‘麻烦’,兰道夫和罗兰一致认为(萝丝此刻在家里帮某人写作业,没空参与讨论),将错漏甩给报社里的员工——这对于泰勒来说花不了几个钱。

    非要围绕‘母马’做个解释,从而达到反转甚至超出预期宣传效果的法子也不是没有,但时间显然不够了。

    而且有些事,越辩解越会引发更多讨论。

    至于海因斯及他女儿的结局,兰道夫希望罗兰给他一些时间:

    毕竟这位在贝罗斯·泰勒时期就早早加入金烟雾,勤勤恳恳干了数十年。

    兰道夫要为他想一个合理的、体面的退场方式——不仅仅是他,金烟雾里的许多老员工也是时候卸下‘重担’了。

    “你不打算要他的命,对吧?”商人问。

    “我倒感觉,是你打算要他们的命,”罗兰咧嘴:“怪不得萝丝说你是个邪恶的商人。”

    “没办法,同我父亲一起打拼的人实在太多,这里面可不全都有智慧——罗兰,‘小泰勒’这称呼真不该由他们叫。”

    其次。

    兰道夫告诉罗兰,等他处理完海因斯,会邀请他的养母和叔叔到不老泉任职——就像他之前说的,拜访。

    同时,他也希望罗兰能推荐一位来自审判庭的退役执行官作为挂名员工。

    意思很清楚了。

    这是他们之前讲好的。

    罗兰欣然同意。

    接下来是房产。

    罗兰委托兰道夫帮忙关注一些伦敦西区的,位置与环境上佳、面积尽量大的土地——他打算搬家,带着叔叔和雅姆。

    “你可以和我做邻居了。”

    “我很乐意,但周围似乎没有空置的。”

    “总有办法。”兰道夫神神秘秘道,“许多看起来有钱的人,实际上并没那么有钱。如果你肯再花多点,我甚至能把他们情人和妻子一块打包买下来。”

    “当然,这里面不包括贵族。”

    “那只能使用,不能拥有。”罗兰说他下流,兰道夫就说罗兰渎神,编造个万物之父的故事教坏贝翠丝。

    然后罗兰就指责泰勒家欠债不还,兰道夫还嘴说根本没有他妈的龙。

    罗兰说你怎么能给龙起这样的名字。

    ——正端烤饼干的特丽莎忽然觉得,这两个人太熟了也不好,整天像街上的混混一样。

    “还有一件事。”

    兰道夫顿了顿,看向粘着罗兰的贝翠丝:“亲爱的,我们一会就下来,好吗?”

    金发姑娘紧了紧罗兰的胳膊,犹豫:“…那快一点。”

    兰道夫说当然,吻了妹妹的脸蛋,把她交给特丽莎。

    两个人上楼。

    不过,罗兰一进书房,就先发现了桌面上摆放的长脖花瓶与几支精神十足的洋桔梗。

    “…你知道的,咳咳,勃朗特的小爱好。”

    罗兰当然知道。

    但恐怕兰道夫不知道。

    洋桔梗的花语是‘始终如一的爱’。

    象征着忠诚与纯真。

    显然,作家小姐是白费心思了。

    她应该放一枚金镑在兰道夫的桌子上,喻示他们的爱‘像金钱一样永恒’,没准兰道夫还能由此联想到‘她是不是想让我像追逐金镑一样追逐她’——

    罗兰觉得大有可能。

    “所以,有重要的事?”他拉开椅子坐下。除了上一次帮助伦敦城富人们赚钱的‘远洋贸易’,他很少受邀到兰道夫的书房。

    商人从抽屉里翻出一张开了口的信推给他。

    字迹歪歪扭扭。

    上面写着:泰勒家(柯林斯先生收)。

    “我是个盲人。”罗兰说。

    “我是个哑巴。”兰道夫回了一句,翻开进货单自顾自看了起来。

    罗兰耸耸肩。

    信上的用词十分粗陋,字迹也像个刚学会握笔的孩子——与其说是一封‘信’,不如说更像一个口信。

    落款是波戴丽。

    一个陌生的姓氏。

    「来泥球马戏团。」

    「哈莉妲找。」

    只有两句。

    罗兰看看信,看看兰道夫。

    “什么时候的事?”

    “你离开的那段时间。”兰道夫低着头,一手举着单柄玳瑁框眼镜,一手默默调亮气灯,翻过一页,找到自己想要的,看上几眼,再翻过一页:“我记得那女人是马戏团的,对吧?”

    兰道夫并没把这种低等人放在心上。

    在他看来,无论什么波戴丽还是哈莉妲,这些女人追逐罗兰的意思再明显不过:

    她们希望能像摘枝头的叶子一样,轻轻松松伸出手,攀上另一个阶层。

    她们不必面对比自己大上二十、三十来岁的男人。

    目标是一个可以说整个伦敦城最俊俏的年轻人——

    谁不心动?

    (当然,一些出身‘高贵’的淑女仍然不耻罗兰的身份,但兰道夫也同样不耻她们的愚蠢。)

    所以,这封信就是一个信号。

    那两行字的意思,和寄来一条蕾丝袜没什么区别。

    在兰道夫看来,罗兰与其和这些下流人打交道,不如花上几个钱,到上档次的地方租个长期的、身段软、皮肤白,干干净净的姑娘。

    随他挑。

    说点不尊重的(虽然兰道夫认为罗兰不会因此生气),以他这位好友的身家和皮囊,哪怕最高级的,那些有过登堂入室记录的(以伎女情妇身份成为妻子)地方的女人,都乐意同罗兰‘做朋友’。

    甚至他都不需要给她们买什么珠宝、金银和艺术品,只消衣着笔挺,用灰缎带系好垂坠的黑发,用那双沉淀着碎金的眼睛望着房间的某一处,靠在窗畔发上一会呆。

    就足够了。

    这薪水可比执行官高上太多。

    倘若经常这么干,没准还能开一家珠宝店。

    这很好,起码,比寄这封信的人要好上百倍——连伎女都瞧不上马戏团里的人。

    (当然家庭教师也没有好太多,这也是特丽莎厌恶勃朗特的原因。)

    “花点钱,罗兰,也许你都花不了几个子儿。”

    商人举着镜片,头也不抬,专注于册本上的一行行数字:“马戏团的人可不干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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