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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494 新生的灵魂

    约翰·韦尔斯当然不会有马车。

    如果他真有,即便是个疯的,这些妇女也会规规矩矩地打招呼,乖巧的像每天按时到工厂里为主人赚钱的牲畜一样行那不伦不类的礼,然后,找个机会,在他的亲人面前表现一番。

    假设他真有。

    即便是个瘸的,或者干脆没了两条腿,丢了胳膊,五官畸形,牙齿只剩小半,说话流口水,结巴,打嗝像放屁一样臭——

    即便。

    即便他是一只名叫‘约翰·韦尔斯’的猴子。

    可若没有‘即便’。

    那么,您就不能要求女士们给他这样的待遇了。

    因为她们能忍受猴子,但实在无法忍受一个脸上有皱纹的人。

    “那么您的马车呢?”

    新婚的女人声音尖俏,像她的长相一样极富攻击性——其他的女人则捂着嘴,窃笑起来。

    挑衅一个疯子的胆量她们没有,但在一旁笑的胆量还是有的。

    “马车…”

    韦尔斯犹豫了一下:“我的罗斯驾去办事了。”

    “您的罗斯?”

    “我的罗斯。”韦尔斯点头,面色沉重:“我的车夫。我最近安排他跑生意,可着实累着我可爱的老狗了。”

    新婚妻子又问:“什么生意呢?”

    “一点矿石的生意。”

    “您是说,矿山?”

    “不,矿石。”

    他纠正,并反复强调。

    所谓矿石,与矿山不同。矿山里有矿石,而矿石则从矿山中挖掘。

    你不能说矿石代表矿山,但矿山却能代表矿石。

    翻来覆去的、毫无意义的解释让其他女人也壮起了胆子。

    有个粗腰的,同这新婚女人熟络的,嬉皮笑脸上来,挽住她的胳膊,加入了这有趣的交谈中。

    “那您可太有钱啦。”

    “不能说有钱,女士。应该说,我拥有的财富只是足够我过上普通人的日子。”

    粗腰的女人‘大惊’:“可不是普通人的日子,先生!那比我们要好多啦!”

    韦尔斯骄矜地收了收下巴,摩挲着掌心并不存在的手杖,从喉咙里回应了一声轻轻的‘嗯’。

    这让她们笑得更欢快。

    “快给我们说说!仔细讲讲!”粗腰女人怂恿:“那有钱人的生活是什么模样的?”

    韦尔斯叹气:“平淡的生活,只是这样,女士。我只过着平淡的生活——每天清晨饮上一杯漂洋过海的咖啡,在仆人的服侍下用餐,看报。与马匹们打招呼,到院子里欣赏园丁的杰作。”

    “午饭用些鱼,少一点牛肉。”

    “到花圃里逛逛,在躺椅上小憩。”

    “下午醒来,受朋友邀,到沙龙上与那些摆弄艺术与灵魂火花的小家伙谈古论今,花上几个子儿,收藏他们的心血——”

    “晚餐后,在壁炉前盖着毛毯,翻看一些恳求我投资的项目,偶尔给向我求助的年轻人回信,当然,还有一些爱慕者,暗地里恋我、追求我的女士…”

    “只此而已。”

    “我过着平淡的生活。”

    他说完,还不忙咂了咂嘴,似乎回味今日出门前的那杯咖啡。

    女人们快要笑翻天了。

    “是、是啊,是啊哈哈哈…”粗腰女人勾着新婚的朋友,笑得打起摆子:“是啊先生!您过得可太好啦!真令人羡慕!”

    韦尔斯谦逊摆手。

    “那么您的妻子呢?”

    “妻子?”他摇头:“我只有情人,女士。我的情人有了我的孩子,可不方便出来——我受不了那样的结果,绝不让她冒险。”

    粗腰女人调侃:“我可听说过不一样的。”

    “什么不一样的?”

    “你们都不知道吗?”她算是街区的灵通人,丈夫是酒保,儿子给金牙帮跑腿,可以说,在穷人里算得上神通广大了,“我可听说过不一样的。”

    她压低声音——足以让所有人听的清清楚楚的声音。

    “不一样的答案。”她神神秘秘,“我听闻,您根本没有马车,也没有大房子。”

    这话一下子激怒了老韦尔斯!

    “胡说!”

    “我可没有胡说,”女人笑称,他儿子某天目睹过他‘疯癫’的行状:像个流浪汉一样在西区游荡,连野狗都嫌地游荡(抱歉,西区不该有野狗)。

    然后。

    还企图强闯一幢房子。

    被那房主的仆人狠狠揍了一顿。

    “您在地上哀嚎的时刻,我儿子正巧从对面的烟店出来——先,生。”

    韦尔斯这回急得像个让人喜欢的猴子了。

    他抓耳挠腮,大声辩解的模样仿佛一个即将失势的政客般可笑:“那是我的房子!”

    他嚷嚷。

    “我的仆人!我的情人!我的孩子!他们都住在那里面!”

    “哦,那么您为什么不呢?”粗腰女人笑嘻嘻回问。

    新婚的女人拉了自己的朋友一下,认为没有必要同一个疯人较真。

    “我…我我我还没来得及住进去!”韦尔斯手足无措,仿佛周遭的一切都开始变得遥远、渺小。

    许多声音在笑着,铺天盖地的笑。

    “我有马车!有仆人!有孩子!有钱!有生意!”他一个词一个词从嘴里喷出来,混着下水沟般恶臭的唾沫:“有个姑娘!她帮了我!她是教会的人!”这话让笑声短暂静止了数秒。

    接着。

    在一声嗤笑中刺破。

    “哦,我们知道,先生。我们都听说了。”人群里的某个女人嘀咕了一句:“…您被教会的牧师呵斥,差一点就要将您抓起来了…”

    这事儿整个汉莱顿街的人都清楚。

    这老疯子妄图欺骗牧师,说什么认识一个姑娘,她欠了他的恩情,希望她能回报——疯言疯语。

    “就是她!她欠了我的恩情!”

    老韦尔斯扯着脖子大喊起来:“她只是忘了!她不记得我是谁了!我要提醒她!她小时候,还吃过我送的糖!”

    女人们齐齐退开。

    “是,先生,她记得您…”新婚的女人狠狠扯了下粗腰朋友,出言安抚:“她记得您,早晚要回报您的恩情…”

    有个妇女刚咕哝了句‘那只是做梦’,却立刻被其他人制止。

    乐子找够了,她们可不愿真正激怒一个疯子。

    谁知道他会干出什么。

    “是…是的,你们瞧!她说了,那姑娘记得我!”

    其余的妇女纷纷点头,出言称是。

    “是的是的,她记得您,老先生。”

    韦尔斯呼出浊气,神经质地抽动着两颊的老皮:“她记得我…”

    他喃喃。

    “她记得…”

    他说。

    “我的孩子还等着我回去…”

    那绝对不是梦。

    他默默转过身,打着摆子,一晃一晃地踏在深浅不一地泥洼里,往那记忆中最深的西区去。

    那幢房子。

    里面有他的车夫,他的仆人,他的情人。

    他的孩子,他舒适闲暇的生活,他的生意、未来…

    以及该要报恩的女人。

    她很快就会想起来。

    绝对不是梦。

    一切都是真的!

    他该享有的一切!

    “我要重新装饰客厅,孩子的名字我已经想好了…”

    “烟草,还有烟草…”

    “银行票据放到哪里了…”

    “我新聘请的厨师早就准备好惊喜…”

    “对了!”

    他摇摇晃晃,边走边说。

    从嘟囔到叫嚷。

    声音越来越大。

    周围人分水般避开了这艘横冲直撞的、折了帆、没有目的地的老船。

    “对了!对了!对极了!”

    他引吭高歌,这幸福的生活如烙铁般烫熟了他的大脑,让他追逐着太阳,闻见了阳光中灼热的希望。

    几个报童挎着布包跑过。

    朝他吐涂抹,用石子砸他。

    “疯穷鬼!”

    孩子们嚷,嘲笑他,戏弄他。

    “我可不是穷鬼!”老韦尔斯沉声辩驳。

    有个不熟悉此区的男孩停下脚步,说那你有钱吗?

    老韦尔斯说他当然有,而且根本花不完。

    于是他伸出手:“买一份报纸吧先生!”

    他推销。

    却在下一刻,被老人弯腰握住手,并摇了摇。

    “是的,孩子。等我回到家。等我用完晚餐。等我到壁炉旁烤火饮茶时。等我将其他项目阅览过。”

    他拍了拍一脸茫然的报童那瘦弱的肩膀,取出‘怀表’看了看。

    “我十分乐意资助有为的年轻人。孩子,我会考虑,但你要给一位老人足够的时间——对吗?”

    他心情不错,甚至因为见到如此上进的年轻人,连带他本人都年轻了几分。

    “报业这行当可挣大钱!”

    他夸赞那懵脸的报童,洋洋得意地直起身,边向前,嘴里唠叨起有关报社的话题,自言自语,越讲越兴奋,令人毛骨悚然。

    约翰·韦尔斯就这样,将报童扔在身后,蹒跚而去,没入晚冬的滚滚浓雾中。

    他停不下那激昂的表达,无比投入地做孤独演讲。

    他教导雾,并让它们将这些送遍整个伦敦。

    他想起自己的生意,炉火般温暖的晚年时光,不再疼痛的躯体,母马般壮硕、背厚脚大的情人,讨他欢心的报恩者,未来必然优秀的孩子——

    一想到这些幸福,他就不禁要呐喊,要让所有人听见他羞耻颤抖的呐喊!

    他要张开双臂,要在酸烫流过大腿、小腿和脚踝时向四面八方宣告,他已经做好准备迎接这奔涌而来的幸福!

    “诸位!请向幸福致意!”

    他铿锵有力。

    “还有这令人震颤的,伟大的时代!”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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