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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九十七章、推广

    作为一件四星人造奇观,提升百分之二十的发展速度,只能说是微妙,但是,一旦加上这效果范围,那就真的直接就是强无敌啊!

    一下子就把自己麾下所有的城池给笼罩进去了,他要是再调整一下这‘徐鼎’的位置,以这‘徐鼎’为圆心,笼罩范围恐怕还能变得更大,罗辑这几天估计是睡觉都会笑醒了。

    同时心中也是不禁YY一下,他要是能把一整套九州鼎给全部集齐了,那效果得强无敌到什么地步?

    怀着这样的想法,罗辑在叫人去把所有青铜器取过来的同时,也是把周易给叫了过来,人才刚到,罗辑就冲着周易招了招手,然后指了指放在那儿的‘徐鼎’,“周易,这个青铜鼎你知道吗?”

    看了一眼摆放在那里的徐鼎,周易眼神复杂,“回禀陛下,末将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这应该是摆放在大周皇宫内的徐鼎。”

    “哦?你认识这徐鼎?”罗辑脸上闪过了一丝意外。

    “是的,不止是末将,随便拉一个原先大周的百姓过来,估计都认识这个鼎。”周易再次开口。

    而听到这话的罗辑,倒是来了兴趣,“具体说说。”

    “具末将所知,铸造这徐鼎,花了足足十年的时间,这十年间,那周东南将整个大周境内手艺高超的工匠全部召到了皇宫,就是为铸造这徐鼎,听说这徐鼎一共铸造了上千次不止,但每次铸造完成,周东南都会叫工匠们回去融了重铸,直到数月之前,才总算铸造完成,为此,周东南大喜,还曾举国庆祝过。”

    说到最后‘举国庆祝’的时候,周易的眼中明显闪过了一丝讥讽,显然,在他看来,为了铸造这么个玩意,如此劳民伤财,简直愚不可及,别说是周易了,就连罗辑一开始都没注意到,这玩意竟然是人造奇观,而且还是九州鼎之一的徐鼎!

    “陛下,请恕末将眼拙,请问这青铜鼎有何特异之处?”此时罗辑的嘴角都快咧到耳根那儿了,周易想看不出都不行。

    周东南暂且不说,罗辑在周易眼中,无疑是一个勤政爱民的好皇帝,连罗辑也如此喜爱这青铜鼎,这就让他不得不重新审视起来。

    仔细一看之下,这青铜鼎上的纹饰的确是精致无比,那磅礴大气的造型也是令人忍不住发出赞叹,可一想到这是周东南花了将近十年时间,劳民伤财造出来的,周易看着这青铜鼎的眼神中难免会带上几分偏见和复杂。

    “为了造它劳民伤财,固然是不可取,但无法否认这可是一件宝贝。”说话的同时,罗辑心中亦是暗暗庆幸,幸好自己当初没脑子一抽,去造万里长城,要不然,估计也得搞到劳民伤财,麾下人民怨声载道的地步。

    看着依旧满头雾水的周易,罗辑心中稍稍琢磨了一番,然后在将‘九州鼎’的故事进行了一番修改之后,和周易说了一遍,反正只要让他知道,这徐鼎是镇压国运,可以让他麾下文明繁荣昌盛的神器就行了,古代人往往很吃这一套。

    事实证明,的确没错,听完了罗辑那‘九州鼎’的故事之后,周易看着那徐鼎眼神果然是肃穆了不少。

    “说归正题,就像我之前说的那样,九州鼎,一共应该有九个才对,除了这个徐鼎之外,你对其他八个青铜鼎的下落有头绪吗?”这才是重点啊,罗辑想知道的是这个!

    但周易的回答却是令他略微有些失望,只见那周易摇了摇头,“末将只知道这徐鼎,不过领主大人可以试着去把为周东南铸造徐鼎的工匠们召集过来问问,也许能得到一些有用的消息。”

    “那好,这件事就交给你去办吧,我会写一份手令,叫明镜司那边派人协助你的。”

    “是,末将遵命!”

    周易应声退下之后,去军营巡视的事情也是直接往后推了,罗辑果断是打算优先将运送过来的青铜器给挨个审核了,以免自己一时大意,又漏了什么好东西。

    同时顺带着也把一份战利品的整理报告给看了,周东南那货虽然是个战争狂,但同时身为一个玩家,发展到这个地步,自己地盘上的资源无疑是丰富的。

    各类农作物就不用多说了,罗辑还发现了家猪和水牛,还有适合用于运输和务农的农耕马,这一波,对于他领地内农业发展的推进无疑是巨大的。

    生活方面,也发现了麻布和丝绸资源,这点罗辑倒是并不意外,和刚踏入青铜时代的他不同,这周东南好歹也是正儿八经的踏入了青铜时代的玩家,再加上一个现代人的脑子,没有这些东西反而比较奇怪。

    而文化发展方面,可就让罗辑稍微有些意外,同时也有点无语了,周东南相当意外的把文房四宝给弄出来了,也就是所谓的笔墨纸砚。

    但事实证明,这四样东西除了‘纸’之外,其他三样东西根本就没被推广开,罗辑一脸理所当然的表情,周东南当时可能想的挺美,也可能只不过是想顺手刷几点文化点数,但说实话,大费周章的弄出毛笔和砚台这些东西,就为了那可怜兮兮的几点文化点数,性价比实在太低。

    反观罗辑,他打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去做过毛笔和砚台,他是做不出来吗?不是,做这些东西所需要的材料他是有的,但他根本不打算做,因为性价比太低了,甚至都现在,罗辑都很难找到去做这两样东西的意义。

    原因很简单,你让他一个现代人去写毛笔字?自己毛笔字写得怎么样,你自己心里能没点逼数?放着用的更顺手的炭笔不用,你非要装逼写毛笔字?罗辑表示呵呵,一个现代人还干出这种蠢事来,已经不是思维僵硬可以形容的了,只不过是单纯的傻。

    任何东西,想要推广开来,首先要达到的一个要求就是上手难度低,事实证明,罗辑前期做出来的炭笔,很快就推广开了,至于毛笔,在他这儿注定只能当个小众爱好了。

    说到底,你一个现代人来这儿是干嘛的?在能带着自己的人民走捷径的时候,你非要照着历史轨迹老一套的来?那有你没你,差别也就没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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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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