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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七十一章 民心所向话步枪(第一更,请订阅 投票)

    “借我们几皮马,我们放羊,有马一个人可以照顾一大群羊。其他人帮你们建军寨。”

    散民中有威望的人管过来察看情况的郭知运借马。

    他们的马少,有了马,互相帮忙放羊,其他的人去给大唐干活。

    他们看到大唐的军队到了,不仅秋毫无犯,甚至为孩子上课,发钱。

    孩子的家人拿到钱,即便少了孩子当劳力,亦能有收入。

    与之前的吐蕃对比,散民们担心吐蕃又打回来。

    吐蕃的孩子还无法人人识字,发现他们的孩子读书,心中会怎么想?

    最大的可能是孩子被抓去当奴隶,让你读书,识字又如何?给我当奴隶。

    一群跑伤和受了箭伤影响到奔跑的马被送过来,用来打仗冲锋不行,放牧则成。

    一部分受伤的马慢慢养,或许再次养成能打仗。

    本地人会养马,原来有不少马,吐蕃人要打仗,管他们‘借’。

    “我们抓到吐蕃的马中有你们的?你们过去认。”

    郭知运见到一匹被送来的马跑到一个人身边,用脑袋蹭对方,想起此事。

    “有,不怕不怕,我看看哪伤了,最近几天给你吃好的。”马自己去认的主人快哭了。

    他摸着马的鬃毛,仔细查看。

    马的右后腿大腿的位置缺了一片毛,那里有缝合的线,绑着的纱布开了,纱布上是脓血。

    看伤口,显然是被箭射中,之后又救治。

    马的主人用纱布按一按,更多的脓血出来,马疼得动了动,又很快站好。

    “往上抹草灰行吗?”他问羽林飞骑。

    羽林飞骑一人过来瞅瞅:“用酒精擦,控制住马,疼。

    换新的纱布,缝合的地方留了导流的口子。

    你们看哪匹能骑先骑着,不能骑的帮忙养养。

    再过上十天半个月,更多的东西到来,给你们分。”

    “那法子给受伤的人用是不是行?”马主人发现缝合的优势了。

    “本就是给人用,我们伤亡人少,看马还能活,给马治伤。”

    “学会了,缝!”

    “不能瞎缝,要消毒,你们没有压力锅,煮不了线,除非泡酒精里。”

    “你们教我们,我们被野兽伤了好自己缝。”

    “以后教,最近没有野兽,我们会猎杀、驱逐,皮毛送回去。”

    “留下不行么?我们出工,你们给我们皮毛。”

    “你们处理皮毛的工艺不够好,回去处理好了再送回来。”

    “工艺是说怎么收拾皮毛?”

    “对,李家庄子的工艺最好,一次能够处理很多。”

    “李家庄子是个部落?”

    “不是,李家庄子是……大唐根基。需要好技术出自李家庄子。”

    “要保护好,不能叫人抢了去。”

    “对,我们一直在保护。”

    本地人不停地问,他要从羽林飞骑口中知道更多的信息。

    羽林飞骑愿意跟他说,以后当地人会成为大唐的子民。

    其他的当地人去马群那里,马没拴着,在低头吃草。

    一声接一声的口哨和吆喝声响起,有的马正吃着,突然抬头,顾不上青草,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跑去。

    见到自己的主人,有的马围绕主人转圈跑,有的就用脑袋蹭。

    还有的马侧过身,看主人,意思是上来,带你兜一圈。

    找到自己马的人露出开心的样子,喊好一会儿没得到回应的人则露出难过的表情。

    他们知道马死了,估计变成了将士肚子里的食物。

    王君葵组织人手告诉失去马的人,有伤马,自己选,养好了就会其所有。

    登记,问其他人,某个人原来有多少匹马,核对好,就给对方同等数量的马。

    大唐军队捕获许多吐蕃的马,受伤的分给当地人。

    当地人家中马全死了的,赶紧去挑马,挑公马,也挑母马。

    还去其他人商量,让邻居挑一匹好公马,自己的母马去配种,生下第一匹马自己留着,第二匹给对方。

    “占下这里,往后大唐将不会缺马,驿站传递东西速度更快。”

    郭知运见一群本地人在那里挑选自己心仪的马,笑着说道。

    “一年最多只能下一匹小马,三年后小马才能又有小马,不如去抢,抢大食人的马。”

    秦离在旁边微微摇头,等多少年才能让马的数量增加几倍?太慢,抢来的快。

    “买也行,拿东西跟大食和更那边的人换。突骑施、突厥碍事,路不通。”

    老猴说话的时候看向更西北的方向,那里有大食、突骑施和突厥。

    原来能够交换货物的路断掉,那群人太可恶了。

    “等枪的数量够,我们拿到枪的,把他们全干掉。”秦离宽慰着老猴。

    “得等到明年,着急,到时候咱们回去还是继续呆在这里?”老猴恨不能直接就把路给打通。

    旁边的张忠亮突然插一句:“枪?郭长史在松州用的枪?”

    “没有,比那个差,那东西就一个,可不能随便用,另一种,也挺好用,比弩箭射程远。”老猴摆一下手。

    他可不想郭子仪拿着的枪出现在战场上,据说子弹是东主用寿命换。

    张忠亮从未见过:“好用?遇到冲锋能顶住?”

    “弓弩面对冲锋难道顶得住?骑兵不好用,东主说他没有研究出来更好的火帽。”这次回答的是秦离。

    他用过新的枪,射程比弓箭远,远出一大截。

    需要额外用火药引燃,骑在马上奔跑时使用不方便。

    等有了好的火帽,不如弓箭的射速快,又比弓箭省力气。

    算是有利有弊,在野外浪战的话,还是骑兵弓重要,步兵的枪阵厉害。

    用在守城和攻城上,简直就是神器,哪怕是个大点的孩子,给他支枪,他照样轻松杀敌。

    “不如窜天猴。”王君葵嘟囔一句。

    “一个窜天猴的火药能够做出来上万发子弹,窜天猴当然好用,飞得更远,一炸一大片。”

    老猴一副你不当家不知柴米贵的态度说。

    谁不知道窜天猴用起来霜,关键是钱也多,每轰隆一声,都是响叮噹的钱,不,哗啦哗啦的钱。

    “我写信回去,看能否带几支过来用用。”郭知运想到个主意。

    “估计能,东主愿意让前方的将士帮忙检验成果。”秦离也想要试试。

    他可以划船到敌人弓弩射程之外,在船上打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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